商贸管理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守则

发布者:国际商务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11-06浏览次数:496

一、人身安全

1、实习之前必须接受顶岗实习安全教育,在顶岗实习工作中要遵守企业安全生产制度,作业应当按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。按操作规程、规范操作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

2、尽量减少外出,因特殊情况需外出,要至少三人结伴而行,便于相互照应。禁止在外逗留及到人烟稀少、偏僻的地方行走。按规定时间出入实习单位。

4、不要和陌生人讲话,不要轻信他人,外出时,碰见主动让你博得同情的人要提高警惕,防止上当受骗。遇到有人向你兜售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时,请不要搭理,更不要贪图小便宜,谨防上当受骗。

5、严禁私自到江、海边等地游玩,严禁下海、河、塘、堰洗澡。

6、遇到突发事件,要以生命为重,设法机智报警。夜间不要单独到偏僻的地方行走,遇到抢劫、抢夺等事件时应避免正面冲突,攻心感化作案人,拖延时间伺机逃跑,或在有人路过时大声呼救。

7、消除快速成功的心理,正确对待就业困难,不轻信传销人员哄骗,学会用《禁止传销条例》保护自己,杜绝非法传销渗透的空间。如不慎误入传销陷阱,应尽快脱身,防止越陷越深。

8、积极预防不法侵害危及的人身安全。对于抢劫的预防,应注意观察、及时识别,不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行踪;对于滋扰的预防,应依靠集体的力量,积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,同时注意策略,防止事态扩大;对于性侵害的预防,应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,尽量避免在开放性场所独处,遭遇性侵害时要沉着冷静对待,努力消除性侵害成功的机会和条件,同时积极报案,提供证据。

9、严禁酗酒、拉帮结派、打架斗殴;安全用电,严防火灾。

10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赌博,不得进出不健康的娱乐场所,不得参加不健康的活动。

11、不要将个人联系方式(手机号码、家庭电话、亲人电话)轻易告诉别人。不要透露有关带队教师及同学的情况,包括电话等其他情况。

12、定期向父母和老师联系,以免担心。

二、财产安全

1、锁好自己的柜子和抽屉,不要把方便留给他人。

2、外出时关好门窗,以防被窃。

3、不要留太多的现金和值钱物品在宿舍和办公室,身上也不要放过多的现金,最好放在银行。

4、不要将贵重的物品随意放置。

5、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。将个人银行卡、存折等与密码分开存放,密码的设置注意不要轻易被人看(猜)到。坚持在任何情况下不要向外人透露密码,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。发现泄密的危险时,及时更换密码。新开的银行卡要立即更改初始密码。

6、如发现银行卡丢失或被盗,应及时向发卡银行进行挂失,对银行卡、存折共同使用同一账户的,应分别对银行卡、存折挂失。

7、办理银行业务输入密码时,可用手掌、身体适当遮挡。在ATM取款时,不要轻信“好心人”。不要随意拨打取款机旁粘贴的非机具所属银行的电话号码。

8、妥善保管好交易单据,不要随意丢弃。

9、使用银行卡在ATM提款时,因密码输错次数超过银行规定次数(一般为3次)也会造成吞卡或帐户自动锁定,所以请妥善保管好密码,最好牢记心中。 如果在ATM机上操作完毕后忘记取卡,30秒钟后将自动吞卡,所以您在办理完交易后应及时取卡。

10、在办理汇款时,一定把帐号及对应姓名记正确。以免汇款失败或汇错帐户。

三、交通安全

1、在马路上行走时,时刻注意路况,遵守交通规则。

2、不得乘坐无牌、无照、无证的“黑车”,不得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,不得乘坐农用车,二轮、三轮摩托车。

3、乘车买票时,一定要到车站购票上车,春运期间不得乘坐无春运资格和超载超速的车辆。

4、上下车时要排队有序,先上后下,以免踩伤或为小偷作案提供条件。搭乘公共汽车时,尽量坐(站)在车厢前面,最好不要站在上下门处。车未停稳,不准上下车。

5、乘车时千万不能携带鞭炮、汽油一类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上车。

6、乘坐公共汽车(地铁), 必须在站台或人行道上排队等车。

7、乘坐车辆若无座位时,要抓牢扶手或吊环。

8、乘车时, 手、头及身体的任何部分不得伸出车外,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。

9、乘长途汽车,有安全带的座位一定要系好安全带,车辆在行进时,若急刹车,巨大的惯性可能给你造成伤害。

10、乘车时不要看书看报,因为车厢内晃动不稳, 书报与眼睛的距离不定, 注视的目标来回摆动, 容易使眼睛因疲劳而形成近视。

11、下车时,一定要仔细清点好行李物品,不要遗失或拿错行李。

12、下车后,要先走到便道上去。如果需要横穿马路,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,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,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,就从车前、车后往马路中间跑,这样很容易出事。

13、不准在马路上闲逛、追逐打闹,横过斑马线时,要注意红绿灯,切记不要分神,要一看二听三通过。

14、启程前要与亲人联系,告知乘车的路线和目的地,到达目的地后要报平安。

四、职业卫生与工伤安全

1、职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(经营)活动中的身体健康,预防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,在技术上、设备上、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。

2、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关系而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。

3、当发生工伤时,应找医务人员进行临时处理,联系指导教师或辅导员,在医院就诊要保留相关票据。

4、不吃生、冷食物,不喝自来水和未经消毒的生水。不吃己过保质期和已变质的食物。不到路边店或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馆就餐。

5、身体有异样的同学,需要自觉注意个人卫生,在就餐、洗漱用品等环节更需要谨慎。

五、宿舍安全

1、晚上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住宿区,尽量避免深夜外出,有特殊事宜需要经实习企业管理人员同意。

2、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和点蜡烛,以防发生火灾。

3、不能携带非企业实习的人员到企业区域和宿舍区域。

4、禁止在宿舍内饮酒。

5、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。

六、紧急情况预案

由于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时间长,实习岗位分散,劳动时间段复杂,住宿、交通状况等方面的因素,出现偶发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非常大。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,在事件发生后,应按生命重于一切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,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做出快速反应,不惜一切代价把可能出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减到最轻。

1、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,并通知辅导员、系部直至学院领导,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(如为节假日应放弃休假)赶赴事故现场,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。

2、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,企业应尽早与辅导员联系,查清情况,酌情作出相应处理,原则上24小时内应查清情况,若24小时后情况不明应向系部直至学院领导汇报处理。

3、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,并及时通知辅导员,辅导员酌情将情况反映到系部。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、中毒等突发事件,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,应立即报告学院。

4、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,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,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辅导员,辅导员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,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到系部。

  



顶岗实习安全法律知识(节选)

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2002629日颁布,2002111日实施)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:

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

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,提高安全生产技能,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。

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,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;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。
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2003年10月28日公布,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)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:

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。

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,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;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,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;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人行横道的路口,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,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。

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、倚坐道路隔离设施,不得扒车、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。

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,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,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
三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

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教学、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,因学校或有关单位责任发生死亡、重伤或残疾,由学校或有关单位承担责任,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。

在教学、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,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
四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第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、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,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任何单位、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。